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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涉7大类40种 3公里半径内危化品搜寻完毕

  昨天是天津港“8·12”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八天,本市昨日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,全面回应社会各方关注。

  本次事故中,涉及危险品共分七类,大约40种。其中,最重要的包含三大类:第一类是氧化物,即硝酸铵、硝酸钾,共有1300吨左右;第二类是易燃的固体,主要品种是金属钠和金属镁,共有500吨左右;第三类是剧毒物,以为主,700吨左右。

  目前,三公里半径内的危化品已经全部搜寻完毕,搜寻数量大约是100公斤,大部分的危化品仍在核心区,也就是围堰包围的里面。在核心区内清理出的约为150吨,已经运往厂家进行回收。

  由于核心区危化品的品种较多且复杂,从全国调来的防化部队、化工专家、生产企业人员等数百人,都集中在事故现场,并成立事故调查处置小组。目前清理方案正在实施中,首先要把所有散落在地面上的危化品罐,包括集装箱,逐个进行排查,同时制定出处置方案。勘查阶段最困难也最危险,因此,后期进度要根据第一步勘查阶段的进展情况来决定。

  副市长何树山表示,近两天虽然降雨,但是雨量都不大,基本在5至8毫米左右。下雨前,外围的氰化物已经搜集完毕,又进行了洗消,因此降雨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的环境能够造成影响。

  此外,核心区散落在地面上的氰化物,已经全部清理完毕,而残留在集装箱、破损集装箱上的,一旦下雨形成污染,基本在核心区里面,也不会对外界造成影响。如果水受到了污染,环保局已经制定了方案,将对其做处理后,再做清理。

  瑞海公司经历了四次变更。第一次变更是2013年1月24日,变更的营业范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的经营,仍然是危化品除外。第二次变更是2014年5月8日,变更营业范围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的运营,有效期延至2014年10月16日,其他未变化,也就是仍然没有危化品的仓储。第三次变更是2015年1月29日,法定代表人由李亮变更为只峰。第四次是2015年6月29日,营业范围由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的经营,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装卸、仓储业务的运营。最后这一次又获得了港口的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。得证时间是2015年6月23日,由天津市交通港口委颁发。

  环评报告,国家也有规定,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,做完之后,经过专家评审,要及时向社会公开。政府将立即责成企业,尽快地向社会公开环评报告。

  对于部分居民要求回购受损房屋的问题,市委常委、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表示,首先,政府对这件事情高度重视。

  第二,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,回购这个概念是发生在甲乙双方进行商业买卖合同之间。

  第三,政府在回购过程中或者在实际操作的流程中,将采取五点措施:第一点,政府已经宣布成立房屋修缮的服务中心,已经拿出了比较详细的方案。第二点,在受损房屋修缮的过程中,因为房屋的收到损害的程度不一,所以要有一个过程。在过渡期之间要向受损受灾的居民发放过渡安置费,且不影响后期的理赔。第三点,关于房屋的修缮、赔偿问题,由于房子的收到损害的程度不一样,所以要一个专业、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鉴定并拿出一个完整的方案。在这个评审鉴定的过程中,所有居民代表要全程参与。根据鉴别判定的结果,提出相应方案,该赔的就要赔,该理的就要理。第四点,受损房屋还存在理财的赔偿问题,因为对于受损的家具、冰箱等,一定要通过市场化的原则购买服务,由第三方来做评估,这个第三方由居民业主自行选择,选完以后,根据第三方的评估,依法给予赔偿。第五点,关于受损企业的赔偿问题,根据《物权法》和《债权法》的有关要求,绝大多数企业都投了财产保险,向保险公司的理赔是第一原则。其次,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,政府将义不容辞地给予救助或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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